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发展,探索从伦理学角度回应时代重大关切问题,以“百年现代化历程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历史使命”为主题的第七届全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论坛于10月20日在西南财经大学举办。

开幕式由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唐晓勇教授主持。西南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马骁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曹刚教授,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国家级人才李义天教授,四川省社科联规划评奖办主任赵静分别致辞。此次论坛由清华大学高校德育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主办。
西南大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张能副教授受邀参加了这次盛会,并进行了相关主题的汇报。他发言的题目为《作为一种唯物主义伦理学——德勒兹对“什么是恶”的思考》。在汇报中,张能指出,在关于恶的具体规定上,德勒兹远迹或中断了传统伦理学给予的认知。传统伦理学总是将恶赋予了某种道德价值的内涵,而这种蕴含道德价值的语言形式总是由某种评判作出,然而,这种评判的作出在一定意义上是根植于道德评判哲学的。但关键在于,德勒兹是作为一位非道德主义者、并贬低一切价值而著称的。也就是说,德勒兹将“伦理学”与作为评判系统的“道德哲学”进行了区分。德勒兹的“伦理学”展现了某种反对所有原因的超验性的规定,也即,在我们的生命之流中,不存在生命之外的条件(超验的评判系统),让生命给予某种价值的上评判。而“道德哲学”在德勒兹看来,“总是将存在归因于超验的价值”。但是,伦理学要“颠破(overthrow)评价的系统。存在之诸样式之质的差别(好-坏)代替了诸价值之对立(善-恶)” 由此,根据德勒兹,不存在所谓的恶。虽然,不存在恶,但不意味着所有的(善与恶的)区别都不存在了。德勒兹的言下之意就是,善恶的道德对立被取消了,但是还是存在某种“好”与“坏”的区分(即利与弊的区分)。诚如丹尼尔·史密斯(Daniel W. Smith)所言:“坏的是一种疲惫和堕落的存在模式,它从疾病的角度来判断生命,以更高的价值(真实的,好的,美丽的)来贬低生命。好的是一种超越的、提升的和特殊的存在形式,一种能够根据所遇到的力量改变自身的类型,它总是增加它的生存能力,总是打开新的生命的可能性。” 德勒兹将恶或者善降解到行动力量与身体构造关系的现实形式之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德勒兹的“伦理学”就是一种以修造唯物主义作为其内在指向的伦理学。总的来说,对于德勒兹来说,相比于一个价值(善恶)简单的世界秩序,我们应该重点考察这种价值是如何、并以何种方式被创造出来的,以及在这些价值背后是否隐匿了什么,等等问题。

在会议期间,张能副教授还与与会专家、编辑和学生广泛地交换了意见,增进了友谊,并宣传和介绍了西南大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所一些基本情况。

(西南大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