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研究所的名称:
研究所定名为“西南大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所”,英文名称为“Institute of Western Marxism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第二条 研究所的性质:
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是经西南大学批准、挂靠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院校共管的学术研究机构。
第三条 研究所的指导思想:
研究所以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和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本着文明互鉴和为我所用的原则,为当代中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 研究所的宗旨:
研究所以西方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为纵向背景,以当代西方、中国和世界所面临的重大的现实问题为反思对象,通过推进西方马克思主义与西方古典哲学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与西方实践哲学传统研究、西方空间哲学与城市化理论研究等领域的研究,为我国的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学科注入新的活力,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哲学的其他分支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借鉴,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理论支持。
第五条 研究所的目标:
力争在2022年之前,把研究所建设成为重庆市重点文科研究基地。在2027年之前,把研究所建设成为教育部重点文科研究基地,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机构,使西南大学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学科点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二级学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研究所成员由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和地理科学学院从事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哲学和人文地理学方面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
第七条 本所设置学术委员会,负责重大事务的决策工作,由名誉所长、所长、副所长和研究室首席专家共5人组成。学术委员会是研究所在学术上的决策机构,负责研究方向的确定,审议申报省部级和国家级重大研究项目,评估研究结果。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规划研究所和各研究室的研究工作。
第八条 研究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主持研究所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研究所的宗旨制定研究所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向学术委员会汇报工作并提交由学术委员会讨论研究的问题。所长和副所长可以最多连任四届,一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时,由前任所长提出新所长人选,经学术委员会投票选出新一任所长,报学校上级部门批准。新任所长提名副所长,并自动生效。
第九条 研究所下设3个研究室,分别为西方马克思主义与西方古典哲学研究室、西方马克思主义与西方实践哲学传统研究室和西方空间哲学与城市化理论研究室。每个研究室设首席专家1名,由研究所所长和副所长共同商议提出人选,由研究所学术委员会投票决定。研究室首席专家负责组织协调本研究室人员,拟定研究课题和日常学术活动管理,检查课题的实施情况,并定期就本研究室的工作同所长和副所长沟通。
第三章 科学研究
第十条 科学研究实行课题制。研究人员须依托研究所下属的研究室,整合研究力量,在研究室、研究所两级论证打磨的帮助下申报重庆市、教育部和国家社科基金相关课题。
第十一条 课题立项后,由所在研究室具体组织,协助课题负责人撰写开题报告,推进课题研究,敦促课题负责人按期结题,为课题负责人结题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二条 积极开展与国际和国内同行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研究所建立包括国际论坛(每年至少两次,邀请国际著名学者来所讲学)、专家论坛(至少每两月一次,时间不定,邀请国内知名学者来所讲学)和青年论坛(每月一次,当月的第三周,主要邀请本校和重庆市的青年学者来所讲学)在内的学术论坛机制,使这三大论坛长效化和规范化。
第十三条 研究所负责根据课题研究情况,学术成果发表、转载和出版情况,读书会开展情况,学术交流和学术会议情况以及三大论坛情况,每个季度编辑整理名为《西南大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学术简报》的小册子,不仅在研究所网站上公布,还要呈报给学校相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视频、音频和文字资料在研究所资料室做专门的收藏和管理。
第十四条 研究所根据经费情况,对以研究所名义发表的A类论文或者虽然不是发表在A类期刊上却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四大文摘转载的论文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研究所网站上给予一定的宣传。奖励的具体办法由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制定。
第四章 人才培养
第十五条 本研究所与一般研究所不同的一个鲜明特征在于本研究所还承担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功能。马克思主义学院以本研究所为依托建设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二级学科点,招收一定数量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充实研究所的研究队伍,把研究成果直接转化为教学成果,并以教学推进研究,实现教学与研究的双向互动。
第十六条 在本所负责的学科点中采用领衔导师制与具体导师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人才培养。领衔导师在其他导师的协助下负责对学科点的培养方案、教学内容的遴选和设定,对每个硕士生的论文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进行监督和审核。具体导师负责对具体的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培养,一般一个导师在这个学科点内同一年招收硕士生不超过3人,博士生不超过2人。
第十七条 本研究所在人才培养的其他方面参照西南大学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日常经费管理
第十八条 经费的来源:国家和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课题经费,西南大学社科处提供的奖励经费,马克思主义学院提供的特别经费,以及社会捐赠等。
第十九条 经费的开支: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社科处、财务处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实现财务公开化和透明化,节约办所,反对铺张浪费。
第二十条 经费管理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具体的课题经费用课题负责人直接掌管,专款专用;二是非课题经费用于维持研究所整体运行和奖惩行为,用于日常的读书会、内部学术对话和各种级别的论坛等活动。
第六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研究所的一切视频、音频和文字资料都分两部分保存,一部分存在研究所的资料室里,由研究所行政秘书负责管理;一部分放到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资料室里,委托马克思主义学院资料室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研究所的一切资料都有版权,只有本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可以使用,非本所人员要想使用或者查询这些资料,需提出查询申请,经得所长的同意,所长签字后方可查询和使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生效。其解释权属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学术委员会投票通过,并报学校相关部门批准。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