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西南大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毛兴贵教授、西南大学学生金琦的译文《苏格拉底论不服从法律》(作者为A. D. 伍兹利)在《古典学评论》第8辑(上海三联书店,2022年3月)上发表。该文指出,对于是否要服从法律,苏格拉底在《申辩篇》和《克力同》中表现出一种矛盾。《申辩篇》中的苏格拉底似乎坚持服从心中的神而不是法律或法庭的命令;《克力同》中的苏格拉底则主张要坚定服从法律和法庭的判决。对于这种矛盾,一些现有的和可能的解释都站不住脚。实际上,苏格拉底的观点是一以贯之的,即如果不服从法律,就尽力去说服法律,如果说不服,就甘愿接受法律的惩罚,但绝不能去破坏法律。苏格拉底在《克力同》中基于一种功利主义的考虑提出了服从法律的两条理由。一方面,他将父母与法律相类比是站不住脚的;另一方面,如果不辅之以公平原则,也无法基于普遍不服从法律的有害后果来证成单个的服从法律行为。
原文作者A. D. 伍兹利(1912-2008)曾任教于牛津大学、圣安德鲁斯大学和弗吉尼亚大学,主要著作有:《知识论导论》《柏拉图的< 理想国>》《法律与服从:柏拉图< 克力同>的论证》等。
(西南大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供稿)